
事件就不再仔细回顾了,大致就是大众车主越实线强制变道超车,最终和比亚迪相撞,发生事故,所幸没有相关人员伤亡。因为大众车主在实线强制变道,属于违法行为,所以警方判定大众车主全责。
网上的舆论基本一边倒的支持比亚迪车主,为比亚迪车主点赞。说实话,大众车的确作死,我也感觉“爽歪歪”,终于有人替我们好好“教训”下这些乱开车的不讲理的司机了。但事情愈演愈烈,网上公布了比亚车主的一段采访记录,该车主表示在“唐”的微信群里公开表示:“朗逸是我撞的第7辆车,之前开比亚迪S6的时候我还撞过2辆锐志、2辆凯美瑞、1台CR-V、1台RAV4。”这位比亚迪车主还声称:“一般看到别人全责我就装上去,全TM完胜,没有输过一次的。”
对于车主的这种态度,有人叫好,也有人说比亚迪车主心里阴暗、变态。对于比亚迪车主的心里活动,笔者不得而知,究竟是出于报复,为“教训”这些开“流氓”车的人,也不好下定论。比亚迪车主如此“爱撞车”,很多人说只有这样才能治理那些“变道狗”,但在这里笔者想问的是,为什么这种“变道狗”受不到国家部门的约束和不管理呢,为什么只能让我们用自己的方式解决呢?
相信很多老司机即使没有自己经历过,也应该在道路上见过,就是前车实线强制变道,自己减速,从而导致后车追尾。其结果,一般是后面车的责任,自己也挺无辜。我们心里的那个元凶,都是那个“变道狗”,当你在处理事故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的时候,那个“变道狗”已经扬长而去。一点责任都不会承担。这也是我们如此厌恶“变道狗”的原因。
比亚迪车主在此次事故中,是否蓄意撞击前方车辆,并没有证据能说明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事故一旦发生,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控的,如果在事故道路右侧有行人的话,大众车与比亚迪唐发生撞击之后,必然会造成人员伤亡。比亚迪唐车主说自己没有减速避让,是因为怕后方车辆追尾,但你想一下,你撞了大众车之后,还是会停下,后方车辆避闪不及的话,还是会追尾。而且这只是比亚迪唐车主的一面之词,而且比亚迪唐车主还删除了行车记录仪上的录音,如果是蓄意撞击前方车辆的话,是会构成犯罪的。
根据我国2015年11月1日起,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:“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(一)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”。
刑法规定的“追逐竞驶”,一般是指行为人处于经济、追求刺激、斗气或者其他动机,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别驾驶机动车,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,在道路上快速追赶行驶的行为。而网上的视频明显是经过了剪辑,不免让人感到一丝疑惑,事实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,或许只有当事人知道吧。
结语:此事件,暴露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。对于违规强行的变道的车辆,处罚力度应该再大一些,支持行车记录仪视频上传的举报。因为强制变道引起的交通事故,即使变道车辆没有被撞,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笔者认为我们不是“执法者”,而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也不应该是这样。而对此事的态度跟看法,大家也都应该有自己的自考和判断,不能人云亦云。什么事儿,都得依法来说,不能太意气用事。更多精彩内容,尽在跟我试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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